如何结合平安中国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机遇,更好地推动促进新时代保安业的高质量发展
我国保安服务业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浪潮而不断发展壮大的,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新一轮科技革命时代背景下,信息化技术等科技调整发展的现状,导致了当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遇到了复杂环境,社会治安形势日益严峻,安全技术工作在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明显。“科技防范”在安全防范技术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重要,它已经带来了安全防范的一次新的革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总书记的这一重要指示,指明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实效、长效的重要措施——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体制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这是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治安形势,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学化水平的迫切需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的核心要素,是驾驭动态社会治安的主要抓手。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治安方略,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因此,如何规范技术防范市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提高技术防范水平,科技创安,已成为当前社会治安方面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增加防范的科技含量,充分发挥现代科学技术在治安管理和防范中的作用。”
一、信息化实战安保助力信息科技时代与“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双重融合
在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上,孟建柱指出,新一轮科技革命兴起,特别是信息科技向数据科技的发展,不仅更新了我们认识世界的思维方式,也给我们防控公共安全风险提供了新途径新手段。要创造性地运用现代科技最新成果破解公共安全难题,提升维护公共安全智能化水平,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要充分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善于从多源的、分散的、碎片化的大数据中找到规律,为维护公共安全提供创造性服务。要坚持以信息流引导技术流、物质流,运用物联网等新技术,构建危爆品生产、运输、存储、销售、使用等全过程、无缝隙监管体系,把先进的理念、制度转化为程序上的硬约束,实现对各类风险自动识别、预警,预防和减少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
社会治安的“信息化”防控,在一定意义上是强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数据和信息的关键性、基础性作用。现代信息技术具有数字化、可视化、全程留痕等特点,凭借发达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可以对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进行全程追踪,为防控社会治安问题提供有效手段。在迈入大数据时代的形势下,通过大数据的科学分析,可以对社会治安中的问题进行预测,展现传统技术方式难以展现的关联关系,实现对各类风险的自动识别、预警,由此预防和减少社会治安案件的发生。新一轮科技革命时代,安保工作的客体、环境都充满了不确定性,面对新科技时代的新要求、复杂治安的新形势、广大群众的新期盼,无论是平安中国建设的本身,还是保安企业的良性发展,都需要寻找并且找准一个具有带动力的平台来引领。随着全国保安行业信息化实战勤务的发展,信息化实战安保已经逐渐作为当下和今后一段时期治安工作的着力点、突破口和带动力,推动战斗力生存方式转变,助力新科技时代与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机的融合。
二、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成为新科技时代社会治理新模式
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由社会治安防控的主体、社会治安防控的客体、社会治安防控的目标等维度构成一个立体的范畴。社会治安防控方向标便通过社会治安防控主体的运行和社会治安防控客体的衍生而具备了实质意义,然后演变成一个新生的立体社会治安防控理念构架。社会治安防控架构的实践过程具有强烈的地域性色彩,在治安防控体系的实践过程当中,常常伴随着地域特色、地方治安实践经验进行特色解读。应该说,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管理体系的线下工作核心便在于安保实际工作的基本建设。
互联网时代的信息化成了治安防控工作的双刃剑,带来高效的同时也让新型犯罪蔓延变得更加便捷,传统犯罪在网络和新媒体的作用下危害进一步加大,对群众安全感影响最广泛。传统犯罪通过网络和新媒体等发明新手段,对人民群众的危害进一步加大,群众安全感受到极大的影响,随着信息技术日渐成熟,传统犯罪产生了质的变化,呈现出网络聚焦放大的情况,“互联网+”时代,信息化技术越发成熟,已经可以预见,在之后的较长时期内,安保工作面临的威胁更加多样,治安防范任务更加繁重。
针对越来越复杂的治安防范工作,安保工作需要积极运用新科技时代的新理念,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自媒体技术手段协助信息化实践安保,以信息化安保为引领,更加走近基层、更为深入群众、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做到信息收集广泛化,矛盾解决高效化。实现情报信息来自群众,防范预警提示群众、共建共治依靠群众,形成了“互联网+”社会治理的新模式。特别是以信息大采集为抓手、情报合成作战为平台、精细化管理为途径。全力加强基础信息化、安保实战化、执勤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安保企业的支撑力量、治安的掌控力量和队伍的战斗力量。
从立体化和信息化二者的关系来看,信息化是立体化的基础,即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快建设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撑下,将现代信息手段与传统有效做法紧密结合起来,提升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推动社会治安防控转型升级。在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过程中,要注意强化信息采集的全面性和信息采集质量,通过布建和整合门禁系统、移动上网、视频监控、电子围栏、物联网等智能化信息采集渠道,全面掌握辖区内的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信息及吃、住、行、消费等动态信息。在此基础上,加快信息整合、共享和深度规模应用机制的建设,尤其是充分利用云技术,提升“数据决策”指挥实战能力,提升对涉恐等重大事件及群体性事件的动态研判、动态评估和动态预警能力。
高科技安全防范是一项用于满足安全特殊需求的防范活动。随着安全需求的增长,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作为安全技术防范的施主体应运而生,并凭借高科技、专业化的优势,成为安全技术防范产业化、商品化、社会化不可或缺的有生力量,成为政府创建和谐社会的得力助手。安全防范技术设备的作用是全方位的,它的应用范围相当广,可以用在一切需要进行安全防范的单位和场所,从政府机关、工矿企业、科研单位、财政金融系统、商业系统、文物保护单位、交通要道……以至居区、住家户,即从国家管理的大单位到集体所属的小单位,乃至家庭都有它的用武之地。
近年来,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影响,社会治安不安定因素增多,流窜犯罪、暴力犯罪、智能犯罪、集团犯罪呈上升趋势,安保形势日益严峻,特别是智能化、技术化犯罪不断增多,手段极为隐秘,现有的、常规的防范手段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安保工作强调预防为主,要提高防范能力,就应对症下药,运用高科技的手段来解决,即必须强调依赖技术防范,并将人防、物防和技防完美地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预防损失、化解风险和扼制、打击犯罪。
技术防范系统在预防和减少犯罪上可发挥积极作用。通过公开技防信息,把预防工作做在前面,使违法犯罪人员明确实施犯罪将付出比在其他地区作案更大的成本,形成心理威慑。特别是在部分监控区域树立警示牌,一方面使群众增强安全感,另一方面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同时,网络监控系统还使各地能及时发现和消除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防控的针对性,而由内部单位和部分住宅为重点的“110区域报警系统”的广泛推行,大大提高了单位和住宅的防范能力。
现代科技日新月异,谁掌握使用了最新科技成果,谁就抓住了先机、抢占了事业制高点。可以说几乎所有的高新技术都将或迟或早的移植、应用于安全防范工作中。新科技革命时代的安保工作必须依托物联网技术、智能安防系统,探索“人力+科技”、“传统+现代”的风险预警模式,努力提高保安服务的技术防范功能,这也是国际上现代化城市保安服务业发展过程中普遍采取的措施。放眼保安服务业发达国家,无不重视发挥科技的优势。可以说加快保安服务业科技化发展的步伐,促进保安服务业技术防范功能向高水平、高层次迈进,创自己的名牌产品,在国际保安科技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是今后我国保安服务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保安科技化水平的提高,不仅为保安服务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保安服务企业有资本、有能力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更加凸显保安服务业的特性,为平安中国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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