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工作开展情况及电子检务开展情况汇报
2018年来积极开展检验鉴定和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坚持把检验鉴定和技术性证据审查,作为为业务部门提供协助服务的重要工作。受理文件检验 件。共受理技术性证据审查 件 。
一、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的效能作用。
一是配合法警部门安装调试远程提审软件,确保了远程提审工作的开展。二是积极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各类培训,对本院其他部门运用计算机办公办案进行培训;较好地完成任务省院、市院和本院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三是对高检院、省院、市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积极进行调试,保证了电视电话会议的顺利收看。积极进行调试和保障高检院、省院、市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及网络培训21次。四是为单位网络运行提供保障,加强对办公设备故障维修,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在办公室调整后做好保障工作,确保各科室计算机的正常运行和内外网的通畅,。
二、主要做法及工作亮点
(一)科技强检保障落实。加强网页管理创新,依据各科室要求对内网网页栏目进行新的规划,设计新的板块,达到与时俱进的效果且实用性更强。加强会务保障,使用语音会议系统,记录会议全过程,形成电子档方便备案。对科室调整后办案权限进行调整,与案管办及市院技术处沟通,增加新的办案规则,每件案件的后台操作都需办案人递交申请,案管办盖章后方可经行后台操作,确保了案件监控的程序性。在看守所专用远程提讯室,协调驻所监察室安排人员定期检查远程提讯室设备,确保设备使用时不出故障,在远程提审人员不足时协调协调驻所监察室人员参与远程提审。
(二)用检验鉴定保障办案质量。在检验鉴定上积极拓展案源,在审查批捕阶段提供鉴定,从源头确保案件质量,保障了嫌疑人合法权益和案件质量,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部分起诉案件笔记证据存疑,在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的大环境下,以案件百分百无疑问为目的,鉴定了部分案件的笔迹材料,为检察官免去了后顾之忧。
(三)认真撰写调研文章。针对技术性证据审查案件撰写心得体会,撰写调研文章两篇,其中被最高检收录案例集一篇,信息类文章被省院采纳一篇。
由于部分干警习惯用传统的经验思维和原有的工作方式去处理问题,对科技化、智能化因为担心自身操作不熟练或系统不稳定影响办公办案效率,存在着“不想用”的思想。为解决这一难题,我院一方面强化组织领导。由院党组督促,全院配合,技术科推动协助的工作模式。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电子检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对系统应用意识由被动转向主动。
1、司法办案
所有案件均采用网上办理,经了解干警普遍认可统一业务系统作为办案正规、公开的保障。2017年5月,通过前期的技术调试、人员培训、改进优化等,智能语音录入系统在灵璧县院开始应用。智能语音录入系统使用常态化,检察官的讯问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升。但还有些问题:1、在讯问过程中,有时需要一些开导性话语,拉近询问人与嫌疑人的心理距离,和办案无关的个人隐私内容,可以全程记录备案待查,但不宜体现在笔录中。2、本地区嫌疑人多为农村低学历人员,方言较重,导致语音识别率不高,影响识别速度,在讯问过程中伴随情绪和环境影响,办案人不会像自己录入材料文字一样一直说普通话,办案人仍需要用键盘更改很多词语、语句。如能对皖北口音进行识别,预估可节省30%问话时间。
远程提讯室建设完成设备调试完成,市院使用2次,我院2017年使用8次。与市院连接正常,画面清晰、语音质量高。落实《市院远程提审工作细则》并制定我院《远程提审使用规定》明确不适用远程提审的10种案件范围。由于我院与看守所位置较近步行5分钟,一般情况办案办人自己前往提审,新看守所投入使用后远程提审设备使用率会逐步提高。目前远程提审室一台刻录设备故障,正在联系厂家跟换。少数干警反应庭审时语音识别操作不熟悉,偶有讯问之后忘记保存上传备份的操作。
远程接访室建设完成已投入使用,与省院联网使用一次。效果良好。
2、检察办公
文件信息传达均使用内网办公系统,部分较大的文件通过保密U盘传送。做到内外网分离,严格落实分级保护制度相关规定。部分新添加的干警电脑未能做分级保护,采取物理隔离的方式进行办公,导致办公较为繁琐降低效率。
灵璧县院共有在正式干警人数56 人,下载安装移动检务55人,一人为苹果手机,未能安装。但使用较少,派车、工资单等功能均未使用。目前涉密会议通知线下发布,普通会议通过工作微信群发布。
3、队伍管理
建立生活微信群,发布联系不涉密的生活内容,了解干警生活动态。
4、检务保障
智能会议系统使用并未常态化,有些小的会议,如组织生活会、信息调研动员会等会议并未使用,分析为会议目的为传达、讨论内部工作事项,忽视了会议系统对会议的辅助作用。
两微一端订阅率达百分之百。
5、检察决策支持
6、检务公开和服务
依托统一业务应用软件扎实开展网上巡查和统计核查。建立案件信息公开通报机制,促进信息公开规范化。实现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及法律文书公开。建立案件信息公开通报机制,促进信息公开规范化。2017年对内共发布案件信息公开通报4起,有效督促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建立健全律师接待综合服务体系,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及时主动向律师用户推送办案流程、检务公开信息,方便律师跟踪办案流程。同时,可通过电话预约、qq预约和微信预约几种途径提供律师需阅卷,探索实施网上自助平台和预约查询,为律师查询、阅卷提供便利条件,律师执业权利在信息化条件下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建立灵璧县“检律微信群”,实施网上自助平台和预约查询,为律师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
开展“电子卷宗”光盘刻录服务。2016年4月份与县公安局建立了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电子卷宗“同步移送”机制,实现所有刑事案件100%的电子化、数字化。现在10分钟不到即可申领一张电子卷宗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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