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品镇扫黑除恶专项督导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督查的通知》(北政法发[2019]4号)文件要求,县督查组于2019年2月13日已完成对我镇的专项督导工作并反馈督导工作情况报告。为了进一步狠抓各项部署执行,确保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了解我镇各村、各单位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我镇决定近期各项重点工作,组成3个督查组对全镇10个村及14个镇直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以最佳状态迎接中央督导。根据县及镇扫黑办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现制订本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发挥好督导“利器”作用,坚持问题导向,自查自纠,推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确保实地整改,巩固成效,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迎接上级各级督导。
二、整改问题及责任分工
对照县督查组对我镇的专项督导时指出的问题,我镇的存在问题、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和整改期限如下: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仍存在一定的死角,宣传效果不足。相关群众关注度还不够高,对市场和人聚集的地方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宣传力度和改变宣传的方式方法。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路面宣传。各村继续完善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区域、重点部位、人流密集地、市场等户外宣传广告牌的设置工作,动员辖区内所有单位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路面宣传。二是进一步推动宣传“六进”。镇扫黑办将围绕扫黑除恶宣传发动“进网络、进企业、进村落、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的有关工作要求,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同合作,有计划地开展志愿入户宣传、典型案例宣传、智网工程宣传、有奖问答宣传等活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下称“各成员单位”)继续在本辖区、本领域、本行业开展广泛到位的扫黑除恶宣传,强化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将宣传工作覆盖到每个角落,渗透到各个重点场所主要部位,深入到各行各业和每一名群众中去。三是进一步做好专题宣传。结合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下发的有关通知精神,切实推动全镇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民知识竞答活动。同时,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资料的系统派发、组织学习工作,确保不留盲区、不漏一人,不断增强各成员单位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
整改期限:2月28日前。
责任单位:镇扫黑办、各成员单位、各村。
(二)依法严惩方面,线索摸排不到位。一是黑恶犯罪线索摸排深度、广度上不够,党员干部、绝大部分村级、相关成员单位均无涉黑涉恶线索上报。二是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打击重点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商贸集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征地拆迁、非法采砂、打击两违、环保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专业队进村逐户走访,领域访民声、听民恕,公布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二是加强部门联动。派出所、国安站、水利、林业、工商、交通等部门,成立行业整治工作组,重点围绕石场、沙场、市场、交通运输、建筑、环保等行业、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三是加强线索对接。由镇派出所负责做好对县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的核查工作,并于每周三下午下班前上报查办进度。
整改期限:3月10日前。
责任单位:镇扫黑办、派出所、国安站、水利、林业、工商、交通等部门、各村。
(三)综合打击方面,工作成效不显著。一是镇扫黑办、派出所和各成员单位之间沟通协调单一,各自职能优势发挥的不够,沟通协作上缺乏大局意识与统筹协作。二是摸排出有价值的涉黑涉恶线索不多,来源渠道窄、摸排挖掘能力弱,滚动式排查整治和常态化严格监管机制有待完善;三是进展程度不高,而黑恶势力犯罪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流动性。如小型聚众赌博、非法采砂等违法现象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在重重打击下仍屡禁不止,这就更需要职能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
整改措施: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要求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迅速完善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人专班的相关文件,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亲抓落实,组织召开专项督导问题整改的部署会议,及时与镇扫黑办做好工作对接,把握重点,补齐短板,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国安、水利、林业、工商、交通等部门,要组建行业整治工作组,重点围绕矿山、沙场、市场、交通运输、建筑、征地等行业、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镇纪委、综治办对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落实督导长效机制。镇扫黑办制定落实我镇督导的长效机制性文件,发挥好督导“利器”作用,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加大追究力度,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整改期限:3月10日前。
责任单位:镇扫黑办、派出所、国安站、水利、林业、工商、交通等部门、各村。 。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整改方案
由镇扫黑办结合县督查组反馈的督导工作情况报告,形成扫黑除恶专项督导整改问题台账,通过深入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跟踪后续整改情况、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
(二)进行集中整顿
各成员单位严格对照《古城镇扫黑除恶专项督导整改问题台账》(附件),逐项对照检查,逐条分解任务,逐项抓好整改,并限期完成整改工作,并由责任单位于每周三上午下班前通过邮箱报送至“古城镇扫黑办公室邮箱”,涉密材料由专人报送纸质版至镇扫黑办公室。
(三)总结巩固成效
镇扫黑办及时对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作归纳总结,并形成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领导及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或专项工作小组会议讨论研究,研究制定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巩固整改工作成效。
四、落实责任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镇党政领导班子检查督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机制。镇各领导班子是检查督导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亲自抓好落实,并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
坚持将整改工作作为成员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内容。镇扫黑办要加强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成员单位的工作督导。各成员单位务必认真开展好专项督导问题整改工作,特别是宣传发动、线索摸排、台账整理方面的工作。
(二)统筹协调推进
成员单位要统筹协调,整合力量,并加强部门联动。整改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结合工作职能有针对性地采取整顿措施,聚焦解决突出问题,并在整改工作中切实发挥作用。
(三)加强督查指导
镇扫黑办每月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各成员单位的工作。采取督查督办、定期通报等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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