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4-10-22 16:30:57
实用的劳动合同六篇[此文共9179字]

实用的劳动合同六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镇中心卫生院

卫生院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 名:

身份证 号码:

专 业 资 质:_____

根据《萧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和《萧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聘用乙方在 ________卫生室工作,特签定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贰年,自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1日止。

二、 乙方根据甲方安排,从事以下工作任务:

1、负责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

2、协助做好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3、开展健康教育,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

4、参与农民健康档案 的建立与更新,配合镇卫生院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病的随访与记录;

5、协助做好儿童免疫规划预防接种,老年人保健,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建立健全村级爱国卫生运动实施;

6、积极宣传新农合政策,协助做好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补偿情况的定期公示工作;

7、使用适宜技术和国家基本药物,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急重病人的初级救护、及时转诊和家庭康复指导;

8、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9、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报销;

10、严格执行安徽省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三、 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及卫生室负责人制定的劳动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技术操作规范,保证工作质量。

四、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1、不服从一体化管理之规定全镇卫生室人员在全镇范围内统一调动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在聘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4、一个月内旷工超过4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一个月内迟到早退共计达5次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次的;

5、一个月内在工作期间未经过负责人同意离开岗位超过20分钟,3次以上的(含3次);

6、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程序,发生责任事故,给本村卫生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7、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8、受到刑罚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9、乙方无故不服从甲方或卫生室负责人工作安排的;

10、乙方私自在外诊疗等假公济私行为的,乙方在外界不恰当言论造成卫生室纠纷的;

五、附则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熟知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2、上级如有新规定与本合同冲突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合同双方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公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月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

劳动合同续订: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续订至年月日止。

甲方:(公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

编号

劳动合同书

(娱乐、酒店、商业行业、生产一线用工适用)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性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住所: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下列第项:

1、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个月)。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门(地点)承担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本合同实行下列第项工时制。

1、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综合工时制。按(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3、不定时工时制,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实行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就业准入工种的,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五、劳动报酬

1、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元。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此处隐藏4621个字……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人力资源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人力资源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劳动合同第九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劳动合同第七项第2目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人力资源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而甲方需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动离职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1日工资的赔偿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劳动合同第九条第十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劳动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一)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凡与本劳动合同不一致的,应以本劳动合同为准,双方专门针对培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购房等个别事项签订的协议除外。

(二)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劳动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四)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协议是本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业人力资源内公开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人力资源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否则视为本劳动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劳动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劳动法规执行。

(七)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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