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整改措施

时间:2024-11-28 09:42:06
脱贫攻坚整改措施[此文共2736字]

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结合实际和本人分管工作,整改工作落实和安排部署情况。

我作为党组成员,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一是深刻对照剖析,认真对照中央巡视反馈的4方面问题以及十八届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刻自查自纠,共梳理查摆问题13项,并逐一分析了原因,明确了下步整改方向及目标。二是认真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与班子成员、分管口部门主要及主管负责同志逐一进行谈心谈话,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在817日市政府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对照检查、主动认领责任、主动举一反三,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表明了决心。三是坚决落实巡视整改方案。

根据近期《关于中央十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任务分解,我主要承担脱贫攻坚不扎实、对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研究落实不到位、对扶贫重视度不够、贫困识别和退出不够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等5项任务。接到《落实方案》后,第一时间组织市扶贫办进行了研究,对5项任务进行了梳理细化,共列出8条具体整改落实意见。责成市扶贫办成立了以杨连海主任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集中力量推进整改落实,我每周调度。

(一)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不扎实。各级党委责任落实不到位。省委巡视发现,省扶贫办对习近平总书记20176月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未结合河北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短板,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不够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市扶贫办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进一步强化对五级书记抓扶贫的督导力度,督促党政“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重点任务、重大问题的协调推进力度,特别是强化“六个精准”的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不扎实,扶贫产业同质化严重,贫困户参与度低”问题。

督导县(市、区)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因地制宜、因需而异,并广泛征求贫困户意见,做好产业扶贫项目的研究谋划,着力解决项目同质化问题,提高项目实效。

(三)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不扎实,第三方评估结果显示,贫困户错评率为3.3%,居全国第二位”问题

去年我市已经出台印发了《邯郸市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服务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每户都要有固定的帮扶责任人,精准建立扶贫档案,量身定制一套脱贫措施,并每月登记,逐户填写《贫困户月收入登记表》。下步,结合入户登记,进一步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核实,对错评户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清退或标注,对漏评户及时补录。今年,截至83日,全市已核查清退5742人、补录4369人。

(四)针对“扶贫与扶志结合不紧密,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不足。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7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综合评价中获较差评价”问题。

改进帮扶方式,减少包办代替和简单发钱发物,多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参与帮扶项目实施,提倡多劳多得。今年,对全市贫困户进行了分类引导、有针对性培训。比如,对有生产经营能力的户,重点强化特色农业、乡村旅游、光伏、电商、家庭手工业等产业扶持,全市发展种养产业扶贫项目4502个,带动贫困户45676户、12.9万人;对有劳动能力、愿意外出务工的贫困群众,通过培训使其掌握一定劳动技能,目前,就业扶贫对象33395人中,已就业15384人。此外,在6个贫困县(区)和涉县建设“扶贫微工厂”360家,鼓励贫困户家门口参加劳动,鼓励勤劳致富、光荣脱贫。下步,继续总结“扶贫+扶智”经验做法,做好宣传推广。

(五)针对“省扶贫办责任担当意识差,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对习近平总书记20176月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未结合河北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对精准扶贫工作安排不细致、不深入”问题。

对干部责任担当的问题,书记在82日市委九届四次全会上专门做了强调,明确指示责任担当是政治问题,将严格问责;明确指示今后不能把他人的“责任状”变为自己的“免责单”。市扶贫办前段时间已通过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进行了问题查摆,开展了整改。对此,下步,我将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推进落实中率先表率,督促市、县扶贫办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狠抓队伍作风建设,真抓实干,确保承担的各项任务精细、精准落实到位。并针对精准扶贫,持续开展问题排查,立行立改,务求实效,让群众满意。

(六)针对“一些贫困县主要负责同志对扶贫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扛牢抓实”问题

今年,我市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双组长负责制,加强党政负责同志主动担当的责任意识,并就重点县、乡、村,执行了县级领导分包。下步,一方面是做好“一把手”履职情况的督导检查,重点强化贫困县主要负责同志对中央巡视整改问题的落实情况、扶贫重大事项的督导问询;一方面,强化通报提醒,对扶贫工作中重视不够、履职不到位的,报告市委、市政府,严格通报问责。

(七)针对“第三方评估结果显示,河北省贫困户错评率为3.3%,居全国第二位;2017年因村因户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仅为73.18%,为全国最低。2017年度市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发现,部分县区贫困人口漏评率、脱贫人口错退率、群众认可度等指标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部分市县因精准识别对象与省里原有数据有差异,虽实际已脱贫但未能验收出列”问题

这与第三项问题有重复,不再逐一汇报。就“部分市县因精准识别对象与省里原有数据有差异”问题,今年建立了APP大数据平台,形成了市县乡村一体、动态调整、实时共享的数据体系。下步,抓好贫困人口电子档案的完善,及时统计、及时更新数据,实时反映贫困底数和收入状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精准程度。同时做好与省数据库对接,加快数据上报和更新工作,保持与省平台数据一致。

(八)针对“省扶贫办2015年向国务院扶贫办上报全省‘十三五’期间计划享受中央易地扶贫搬迁优惠政策的人口8.47万人,后经核实为33万人。部分帮扶措施缺乏针对性,没有做到因人因户精准施策;扶贫产业同质化严重,贫困户参与度低。‘三保障’政策尚未完全落地,部分贫困县不同程度存在住房、医疗、教育等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专业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还未形成,部分企业还停留在送钱送物的慰问式扶贫阶段。扶贫与扶志结合不紧密,部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严重,缺乏自主脱贫的积极性,脱贫内生动力不足。”问题。

这些问题前面有的也已经汇报。这里重点就“‘三保障’政策尚未完全落地,部分贫困县不同程度存在住房、医疗、教育等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汇报。2018年,我市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到了4100/年。针对住房,在做好贫困户危房改造的同时,重点抓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目前魏县、大名11个安置点项目,1个已交钥匙、2个正在做基础性工作,其他8个正在做主体工程施工,年底前完成总任务的90%。针对医疗,今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100%,截至目前,对11562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结算2.83亿元; 153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结算921万元;贫困人口享受“一站式结算”7820万元,医疗救助2843万元;救治贫困人口大病患者1786人,救治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32195人;组建4294个家庭医生团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实现了全覆盖。针对教育,全面落实学前教育补助、“两免一补”“三免一助”“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教育扶贫政策。今年春季学期,全市发放各级各类教育扶贫资助资金1.71亿元,惠及学生21.5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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