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厂区内防尘降噪管理办法

时间:2024-10-22 16:28:24
关于厂区内防尘降噪管理办法[此文共285字]

关于厂区内防尘降噪管理办法

一、环境管理目标:

1. 严格控制生产区域内噪声,不扰民;

2. 严格控制厂区内道路扬尘污染,原材料(水泥煤灰)泄漏;

3. 不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废水;

4. 不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5. 无其他环境污染问题或市民重大投诉。

二、环境管理控制措施:

1. 每日进行2至3次清扫,每小时对厂区内路面洒水一次,清扫的尘土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至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

2. 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扬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3. 原材料及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出厂区必须洗车,保证封闭式运输的同时严格控制在运输过程中“撒、漏、扬”等不良现象发生;

4. 所有车辆在厂区内必须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5. 合理组织生产,避免夜间生产,晚九点后禁止生产。

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宣传语:

防尘降噪不扰民,落实环保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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