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军事化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集团正规化建设,保证集团高度集中统一,高效率做好工作,高质量完成任务,集团实行军事化管理,走军民融合式发展之路。做到令行禁止,奖惩分明,不断提高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集团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集团所属单位及全体员工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集团军事化管理工作,在主席团的领导下,由主管副主席负全责,军事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集团办公厅负责总部机关的军事化管理工作。
各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军事化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其它单位按照属地管理要求一把手是本单位军事化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三章职责
第四条军事化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制定和完善军事化管理规章制度,检查、指导、督促、落实集团公司各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二、进行军事化管理教育,抓好军事化管理“七化”要求落实,培养军人作风,不断提高正规化管理水平,不断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四个一流”的标准和全军一面旗帜的目标,不断加强集团民兵预备役和武装部建设;
四、按照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的要求,以民兵预备役训练大纲为依据,积极协调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抓好兵员整组、基础设施建设和民兵预备役政治教育,军事基础科目训练等;
五、按照上级的指示要求,重点抓好应急分队建设,保证平时拉得出,战时用得上。
第五条负责军事化管理工作的各级领导职责
一、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不断提高政策和法律观念;
二、认真学习军事化管理细则,坚决执行集团军事化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三、认真学习国防知识,增强国防观念,培养军人作风,自觉遵守组织纪律;
四、加强管理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做到严格管理与思想疏导相结合,严格管理与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
五、积极参加军政训练,不断提高军政素质,保证完成上级赋予的急、难、险、重任务。
第六条一般员工职责
一、服从领导,认真执行指示命令,坚决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
二、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业务技能,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即能主动配合协调工作,又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兢兢业业,不怕苦,不怕累,勇于奉献;
四、搞好内外团结,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严格执行军事化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军政训练,努力培养军人作风,不断提高军政素质和执行能力。
第四章制度与规定
第一节制度
第七条早操制度
早操是员工必须参加的一项基本活动,对培养员工良好的军姿、严整的军容、过硬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性和协调一致的动作,促进集团“五化”建设,增强凝聚力,提高竞争力和战斗力有着重要的作用。是加强集团公司组织纪律性的重要活动。
(一)早操。每周一至五出早操,主要进行点名,检查人数、着装,尔后由值班员带队出操。早操采取呼点姓名登记的方法,呼点姓名时应立正答“到”而后自行稍息。
(二)早操内容。
1.队列训练;
2.体能训练;
3.广播体操;
4.军体拳等。
(三)早操程序。
1.公司员工按规定时间起床后,集合、检查着装、进行点名;
2.组织队列、体能等内容训练;
3.合唱预备役之歌,诵读主席的“十三句话”(每天诵读三句);
4.传达上级指示,部署当天工作,提出要求;
5.整理内务,打扫室内外卫生。
(四)因出公差、事假、病假等情况应提前向本单位领导报告。轻微病号和45至49岁人员参加早操点名,可不参加体能训练;病假有医院证明的不超过两周,超过两周的劝其回家治疗休养。
(五)每周六、周日不出操,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环境卫生。
第八条内务卫生制度
内务整齐、清洁、有序,体现了员工规范的生活秩序和文明程度,有利于集团公司的作风培养和员工的良好习惯的养成。对内务设置总的要求是:因地制宜、整齐划一、方便卫生、符合卫生要求。
(一)内务卫生要求:
1.被子叠放整齐、铺面平整、干净;
2.床下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牙缸、牙具、毛巾、肥皂盒、洗脸盆摆放统一、有序;
4.地面无痰迹、明亮、干净;
5.屋内不准乱挂衣物、墙上不准乱贴字画;
6.每周六早晨检查内务及室内外环境卫生。
(二)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搞好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防止疾病发生和传播。室内外卫生应当划区分工负责,每日清扫,每周进行大扫除。
室内保持整齐清洁,空气新鲜,无蜘蛛网,无污迹,无烟头,无积尘。及时消灭蚊子、苍蝇、老鼠、蟑螂。
室外道路平整,沟渠畅通,无积水,无蚊蝇孳生地。有定点的密闭式垃圾收容设施,做到垃圾不乱倒、不暴露、定期处理。
(三)集团每名员工要养成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饭前便后洗手,不吃(喝)不洁净的食物(水),不暴饮暴食;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晒衣服被褥;不随地吐痰和便溺,不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废弃物;保持室内和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提倡戒烟。
(四)新培训或调入的员工,必须进行体格检查。老员工原则上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检。
第九条 请销假制度
(一)公休日、因病、因事外出等必须请假、销假。公休日不休息的公司每人每月正常休假为四天。请假按照批准权限审批;
(二)准假权限:一般员工、业务主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各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公司总经理请假由分管副主席、主席团成员批准;各副主席和主席团成员请假报主席批准。每天业余时间外出自由活动要求有两人以上,由本单位直接领导批准;
(三)假期结束后要及时销假。
第十条值班制度
各单位要建立值班员制度,每天指定一人值班,其主要职责:
(一)按集团一日作息制度要求,督促、检查、抓好落实
(二)负责早操点名、检查仪容、着装;
(三)负责早操带队出操、组织训练;
(四)维护每天内务卫生,组织每周六卫生检查,登记并讲评检查情况。
第十一条 会议制度
会议制度主要是指各级行政例会。主要包括:主席团、各委员会、各公司、事故大队、培训中心、后勤管理处等召开的会议。
(一)主席团行政会议
主席团行政会 ……此处隐藏1756个字……报表扬。主要用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阶段性工作完成好的公司和经理,一般由各委员会及以上领导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实施;
(三)物质奖励。主要用于年度被评为优秀经理或优秀员工。由集团给予精神奖励的同时给予物质奖励,奖励比例一般控制在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五,或由主席团研究决定;
(四)现金奖励。对完成单项工作成绩非常突出,或给集团发展提出好的建议,而且促进了集团发展的,取得经济效益突出的。由集团领导、各委员会或公司经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现金奖励。
第三十条奖励具体内容:
(一)参加重大活动表现突出;
(二)内务卫生表现好;
(三)办公秩序好;
(四)行车安全无事故,一年以上;
(五)单位安全工作好;
(六)早操活动坚持经常;
(七)服从命令执行指示坚决;
(八)礼节礼貌好;
(九)见义勇为、助人为乐;
(十)受到地方和部队通报表彰;
(十一)完成任务坚决。
第二节处罚
第三十一条处罚的目的。在于严明纪律,教育违纪者和单位,加强集中统一,巩固和提高团队精神。
第三十二条处罚的原则
(一)教育在先原则;
(二)按级处罚原则;
(三)处罚公开原则。
第三十三条处罚项目
(一)批评教育;
(二)书面检查;
(三)罚款100元至5000元(特殊情况除外);
(四)培训中心接受教育;
(五)调离工作岗位;
(六)降职;
(七)解聘。
第三十四条处罚权限
(一)领导干部(包括:各公司办公室主任以上领导)、调离、降职、解聘,由集团董事局主席团研究决定;
(二)员工、业务主管,补训、调离、降职、解聘,由主管副主席、主席团成员批准,对第一项有建议权;
(三)员工、业务主管,补训、罚款、批评教育、书面检查由办公厅或各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五条处罚具体项目
(一)不按时起床,无故不出操。每次罚款100元;
(二)不按规定着装,罚款100元;
(三)内务不符合标准,个人物品放置无序。罚款100元;
(四)在大厅或开放式办公区域内抽烟罚款100元;
(五)酗酒滋事。(1)书面检查、罚款200至500元;(2)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名;
(六)不假外出。每次罚款100元;
(七)犯自由主义影响团结或闹不团结。(1)批评教育,书面检查;(2)屡教不改的降职或除名;
(八)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视频、听歌曲等。罚款100元;
(九)上下班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0元;
(十)会议迟到。罚款100元;
(十一)无故不参加会议或集体活动,每次罚款100元;
(十二)会议中手机铃响罚款100元;
(十三)旷工半天罚款100元;旷工一天以上每天罚款200元;旷工三天以上,可视为自行离职;
(十四)司机私自出车,每次罚款200元;
(十五)司机饮酒开车(1)每次罚款500元;(2)造成严重后果的调离工作岗位或除名;
(十六)不执行指示命令(1)罚款100至500元;(2)降职;(3)除名;
(十七)各级领导和员工不假外出,罚款100至500元;
(十八)各级领导不按规定写出文字工作报告,罚款500元;
(十九)不按规定时间汇报工作情况的(向集团作战指挥中心),罚款500元;
(二十)各公司不按规定时间(每月五日前)向军事化管理委员会汇报军事化管理情况的,总经理罚款2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200;
(二十一)汇报情况不属实的罚款直接责任人200元;
(二十二)领导在自己管辖的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问题,包括要求不严,管理松散;严重不团结;不按集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问题。(1)罚款200至1000元;(2)降职;
(二十三)道德品质差、影响集团形象、破坏集团声誉等,视情给予教育、罚款、降职直至除名。性质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十四)屡犯者加倍处罚。各公司的罚款,由各公司财务登记管理,作为公司的奖励基金使用;集团给予的处罚罚款交集团财务登记管理,财务部门给出收据。
第六章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由军事化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原来下发的《军事化管理的制度、规定、处罚细则原则及权限》即行废止。
第七章附 录
附录一 作息时间表
附录二 早操领颂通知以及内容
吉运集团军事化管理委员会
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录一
作息时间表
1.起床:6:00 至6:10(5月1日-10月31日)
6:30至6:40(11月1日-4月30日)
2.早操:6:10至6:50(5月1日-10月31日)
6:40至6:50(11月1日-4月30日)
3.整理内务、洗漱:6:50至7:20
4.早饭:7:20至7:50
5.办公准备:7:50至8:00
6.办公:8:00至12:00
7.午饭:12:00至12:30
8.午休:12:30至14:20(5月1日-10月31日)
12:30至13:50(11月1日-4月30日)
9.办公准备:14:20至14:30(5月1日-10月31日)
13:50至14:00(11月1日-4月30日)
10.办公:14:30至18:30 (5月1日-10月31日)
14:00至18:00 (11月1日-4月30日)
11.晚饭:18:30至19:00(5月1日-10月31日)
18:00至18:30(11月1日-4月30日)
12.晚点名:21:30至21:45(5月1日-10月31日)
21:00至21:15(11月1日-4月30日)
13.准备就寝:21:45至22:00(5月1日-10月31日)
21:15至21:30(11月1日-4月30日)
14.熄灯:22:00(5月1日-10月31日)
21:30(11月1日-4月30日)
(以上作息时间如有变化,由集团办公厅另行通知)
说明:每周晚点名不少于一次,休息日和节假日必须点名,每次点名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点名通常以公司为单位列队进行;点名内容:清点人数;传达上级命令、指示;讲评学习、训练、工作情况;表扬好人好事,部署次日或下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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